公司名与 ,如何判断公司名称侵?
以金一灶公司和海利公司的侵权纠纷为例 基本案情:
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起诉中山市金一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吕芳顺、中山市康纳斯家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起因是金一灶公司企业名称中使用“金一灶”、吕芳顺申请了第1835836号商标“KANIVE”、第15169668号商标“KANIVE”与海利公司的“金灶”、“KAMJOVE”等商标专有权的侵害。
一审的焦点是: 1、四个被告是否侵害海利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关于吕芳顺、金一灶公司及双华公司是否构成对海利集团的不正当竞争。
一审法院认为海利集团对被控侵权商标的异议系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主管的范围,本案不予审理,海利集团可按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争议行政处理程序予以解决。
考虑到被告 、被告的住所地有可能知晓原告的商标以及海利集团自身的信誉,认定被告存在不正当竞争。
二审的焦点是: 1、金一灶公司的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一审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是否得当。
上诉人金一灶公司坚持自己的企业名称是经过合法的工商登记,不存在侵犯他人 以及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金一灶公司的企业名称是经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形式,但形式合法不是其侵权行为可以继续的依据。
金一灶公司擅自登记使用与他人具有知名度的商标标识相近似的字样作为企业字号,造成市场混淆,依法应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评述: 本案虽然是一个不正当竞争案件,但是和 有紧密的关系,也是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
如果说企业名称和商标名称是巧合,后面被告申请的其他商标和原告申请的商标近似,也难谓巧合。有此案让笔者联想到实务中常遇到的几个问题。 一、客户常常会问到,自己申请的商标名字和企业名字是一样的,为什么商标申请没有通过。 针对这个问题,首先,商标申请是否通过,与在先是否有近似商标有关,并不是申请的商标名称和自己企业字号一样,就理所当然享有 。
而且 的近似判定与工商登记的企业字号的选定不一样,企业名称只要不是与在先名称一样就可以登记,而商标名称的审查要求比较严格,尽管不是一样,但是存在近似,有可能使相关公众混淆都有可能被驳回。
二、企业已经成立了几年了,别人申请的商标和自己的企业字号一样,别人申请的商标是不是抢注了自己的商标。 要明白商标是早申请早保护。有的企业认为自己知名度很高,不用注册商标,但是如果不及时申请商标很难确认侵权行为。如果一开始就打算用也企业字号一样的商标,在进行工商登记前,也要准备商标的申请。现在好多企业都是先确定好商标名字,然后进行工商登记,工商登记的时间很快,登记后立马申请商标,而不是等产品上市很久后才想起要进行 。
商标注册入口: